岁岁年年柿柿红王长青相同错误犯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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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岁年年柿柿红》中的王长青,原本是个活泼开朗又天真单纯的女孩。因过于沉迷所谓的爱情,被胡小军恶意欺骗感情并意外怀孕后,变得抑郁寡欢,离家出走。作为一个纯情少女,她的遭遇和她的选择可以理解;几经堕胎不成,最终产下一子,辛苦养育一段时间后把它交给了大哥长安,她那伟大的母性也可歌可泣。如果说那个时候的长青不谙世事而走错了路,但家望考上大学之后,已经是20年后的事情了,长青已到中年,社会生活阅历不谓不丰富,且剧中还有潜台词说她“在南方某地打工,混的不错”而她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确实给人造成了一种“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不一样的感觉——这不就是一个成熟大方、优雅端庄的白领女性形象吗?打工有了出息的她,对王家来说是个好兆头呀。但长青随后的表现却让人大跌眼镜——她竟然把多年积攒的供家望上大学的钱给弄丢了!这个失误也太小儿科了吧!要知道长青你已经不是少不经事的懵懂农村少女了,而是一位在外打拼多年、尝尽百味人生的职业女性,怎么就这样冒冒失失的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办砸了呢?用小品《捐赠》中的一句台词来形容就是“大人谁能干出这种事儿呢?”退一步说,就算办事大意出了差错,但经过20多年的成长,她心态与抗压能力总该增强了吧?可惜不是这样!面对丢钱和家望的拒不相认,她较年轻时的表现有过之而无不及——精神失常,再次寻死觅活,跳河轻生,不得不依靠药物介入治疗!虽然最终恢复正常,但还是理解不了她这20年的人生历练都“白忙活”的事实……面对逆境可以难过,可以悲戚,但“精神失常”真太不应该了。不知朋友们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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