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农民挖到玉石杯子,谎称阿房宫遗址出土

年9月,陕西西安,一老汉在地里取土时,突然窜出一只动物,老汉吓一大跳,刚要一铁锹拍下去,谁知铁锹举到半空却不动了,原来,他发现这只动物头上套着一个杯子,此时正找不到方向,在原地打转,样子滑稽可笑。

01.惊现玉杯

这是一只倒霉的老鼠,由于被杯子套住了头,老鼠慌不择路,在老汉脚下转着圈,还时不时摔得四仰八翻,把老汉笑得“花枝乱颤”。

半晌,老汉揉了揉笑僵了的脸,而后瞄准时机,一脚踩住老鼠的尾巴,把杯子摘下,接着一铁锹解决了老鼠。

拂去杯子上的泥土,老汉惊讶地发现,这只杯子竟出奇地漂亮。杯子呈焦黄色,大概有巴掌般长,手腕般粗,上宽下小,杯身刻满了繁复的花纹,下有短把和覆斗式矮足,既精美又大气。更让老汉心中骇然的是,这只杯子,看其材质,应该是玉石做的。

老汉心中一喜,心想这下发财了。见四下无人,他连忙把杯子塞进口袋,收拾好东西后,一溜烟跑回了家中。

回到家中,老汉把媳妇拉进了房间,掏出那只杯子,得意洋洋地说自己捡到宝了,并说这杯子很可能是玉石做的。

媳妇喜上眉梢,连忙夺过杯子,翻来覆去看了又看,惊喜道:“不会真的是玉石吧,那可值不少钱!”

老汉一听,微驼的背也不由挺直了几分。而后,两口子经过协商,一致决定,等明天找有文化的小舅子问问再看。

穷人总是小心翼翼地大方。老汉家里条件并不好,但为了请小舅子过来帮他们掌掌眼,第二天一大早就和媳妇起床准备食材,一切准备就绪,这才跑到邻村小舅子家,招呼他过来吃饭。

酒足饭饱后,老汉拿出那只杯子,递给了小舅子,并说明杯子的来历。

02.玉杯疑似文物

小舅子拿着杯子打量了良久,沉重道:“姐夫,这个杯子的确由玉石制作而成,但它一看就是个老物件,恐怕……是文物,别说买卖了,放家里都不行呀!”

“文……文物?”老汉一听,顿时坐不住了:“那咋办?”

“对呀,那怎么办?”老汉的媳妇也慌了,拉着弟弟手道:“你赶紧出出主意。”

原来,当时正值特殊时期,但凡家中有什么老物件,一经发现,大概率会被批评。若这个杯子真的是文物,反倒成了烫手山芋。

小舅子沉默良久,突然双眼一亮,说:“送去东大街的市文物商店吧!”

老两口一听,虽然有点不舍,但还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事不宜迟!老汉立即找来一块布,包好玉杯就赶往西安市东大街市文物商店。工作人员王长启接待老汉,一看到这个杯子,顿时大惊失色,直呼“这玉杯可是个好东西呀”!

经过攀谈,王长启了解到这件玉杯的来历,并推断它很可能是秦代文物。而后,为了表彰老汉的大义之举,王长启特地向文物商店申请了10元钱,奖励给老汉。

老汉颇感欣慰,暗叹这趟没白来。

可当王长启问及老汉的姓名时,老汉却生怕多生是非,只留下一句“我是阿房宫公社车张大队人”,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0.玉杯年代成疑

后经鉴定,这件玉杯为秦代的高足玉杯,考虑到它出自阿房宫遗址,加之其形体巨大、制作精良、用料不凡,专家因而断定,这件玉杯应该是诸侯王室的用品,甚至很可能是秦始皇用过的杯子!

这件玉杯通高14.5厘米,口径6.4厘米,足径4.5厘米,直口,深腹,腹壁较直,下部微斜收,高圈足呈喇叭形。杯身、足部皆雕刻着各式云纹,纹饰纤细华丽。根据其纹饰,专家将其命名为“云纹高足玉杯”。

云纹高足玉杯整体色青泛糖,间中带有褐色流芯,雕琢精细,秀雅挺拔,堪称当时的玉器的经典之作。

此外,我们还能从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承盘高足玉杯”,和洛阳出土的三国时期的“白玉杯”,找到云纹高足玉杯的影子。由此可见,云纹高足玉杯对后世玉器的发展引发深远影响。

不过,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有专家研究玉杯后发现,玉杯上的四瓣柿蒂纹、圆首尖钩纹、简化花朵纹等纹饰,皆是典型的战国楚式玉雕纹样。专家因而认为,这件集众多楚式玉雕纹样于一身的玉杯,可能是战国时期楚器宝物。

后来,专家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走访,发现这件玉杯并非车张村出土的,而是在原三桥镇以西三桥遗址旁出土的。也就是说,发现玉杯的老汉,可能基于各种顾虑,选择了说谎。

后世考古发现,也侧面证了这一点。据公开资料显示,阿房宫遗址只有阿房宫前殿,其他的并没有建成。此外,《史记·项羽本纪》中,也只记载了项羽火烧咸阳宫殿,“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并未提及阿房宫。也就是说,项羽当年放的那场大火,根本就不是针对阿房宫这个半拉子工程的。换言之,尚未完全建成的阿房宫,秦始皇自然无法拎包入住,更遑论在里面使用玉杯了。

04.结语

那问题来了,楚国明明在南方,玉杯为何会跑到北方呢?对此,有专家认为,战国时期,诸侯国混战,这件玉杯很可能是秦灭楚时,夺过来的珍宝。

当然了,无论云纹高足玉杯是楚国的宝物,还是秦代的器物,都无损其价值。这件云纹高足玉杯是目前出土的战国、秦代、汉代时期体量最大的玉杯,同时期鲜有其他玉杯能与之相媲美,它的发现,为研究古代玉器发展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标本,因而被列为国家一级文物,现珍藏在西安博物院,是该院的镇院之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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