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浩率队来郴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

4月20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率队在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陈文浩一行先后来到永兴县鹏琨环保公司、金业环保公司、东江环保公司、正和通银业公司,汝城县金晋农牧公司、文明瑶族乡韩田村,湖南柿竹园高湾丘尾矿库等地,实地检查工业园区环境管理、重点排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尾矿库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情况,并就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此前,执法检查组还派出由省人大环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组成的暗访检查组,深入我市进行了随机暗访检查。

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反馈了发现的问题。

陈文浩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体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法律至上,在法治轨道上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紧扣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推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有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优化。要坚持与时俱进,统筹做好法律监督与立法工作,对法律监督发现的问题,善于从立法层面、制度设计层面提供有效法律供给。要更加坚定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拓展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郴州模式和郴州经验。

在郴期间,陈文浩还来到汝城县文明瑶族乡快乐村调研指导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江波,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志勇,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易春阳、谷本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戴少一,以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国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黄宇,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皓协同检查。

市级领导冯海燕、高爱国、黄四平、肖义、周亦彬,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剑参加相关活动。

郴州广电融媒中心报道记者:何玉娟编辑:罗晗敏二审:袁俊杰罗奕终审:王首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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